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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时间:2024-06-08 23:50:12
【精选】承包合同范文锦集6篇

【精选】承包合同范文锦集6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甲方锅炉设备正常维修保养,保障设备正确操作与安全运行,延长甲方锅炉使用寿命,使用户无后顾之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锅炉维保工作承包给乙方,特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及方式:

合同期内,对甲方锅炉进行两次维保,并提供报告书,说明检修、保养情况,以及设备现时状态。检修时重点解决以前锅炉运行突出的故障现象,全面对燃烧机进行维修保养。达到甲方锅炉设备全年正常运行之目的。具体包括:

1.对炉本体检查维护:保温材料检查、隔热材料检查。

2.燃烧机机械部分检查维护:传动部分检查、紧固部分检查、风道系统检查、叶轮及挡板部分检查、供气阀组检查、密封检查、风压气压开关检查,并对检查出的故障或隐患进行维修,使设备正常运行。

3.燃烧机电器部分检查、维护、调校:电机绝缘检查、接触器检查、热保护检查、接线检查、电离子棒功能检查、电火变压器检查、点火电极检查、伺服马达检查、检漏功能检查,并对检查出的故障或隐患进行维修,使设备正常运行。

4.对燃烧机供油、气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查维修。

5.锅炉控制柜及控制电路的检查维修。

6.锅炉附机配件检查维修包括:压力调节器、浮筒式液位计、双色水位计、板式水位计、水位计附带旋塞阀。

7.以锅炉附带各种报警、保护功能检查维修以保证其正常工作,其内容包括:燃油、燃气阀组检漏功能,燃气气压保护功能,油泵、油压调校,火焰检测熄火保护功能,风压保护功能,高低水位报警保护功能,气压报警保护功能。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维保人员提供相应配套的水、电等便利条件;

2.提供机组相关的材料说明及管路设置情况;

3.对乙方维修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甲方的热水机组进行维护保养;

2.做好年度维修、保养,确保机组正常运行;

3.定期(每月2次)对燃烧器三级过滤网进行清洗;

4.对水处理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对水质抽样分析,检验;

5.定期对主机清洗,平时加药、煮炉(本项单独计费);

6.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以上条款采暖期间跟踪服务。

7.保证以上服务全方位、优质、高效、安全、及时、规范;

8.保证操作技术人员,所需更换零部件、材料优先及时提供;

9.保证所更换的零部件性能良好,所更换零部件自更换之日起两个采暖期内包修;

10.保证接到报修电话后维修人员半个小时之内到达,并开始维保工作。

11.保证在锅炉停止运行后50天内完成南院锅炉系统所有保养工作(本地无配件,购买时间不计入)。

12.在非维修时间,保持供暖管网系统充水保养。

四、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元)

五、付款方式

首次付款在锅炉运行60日后七日内付20xx元,维保工作结束后七日内付清余款。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书自20xx年11月20日起开始执行,至20xx年4月10日终止。

七: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从余款中扣除。甲方如有违约,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在余款中增加。双方均有诉讼的权利。

八、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之一方如将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者延长,需提前二个月向对方提出方可生效。

2.合同有效期间如遇地震、洪水、火灾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时,本合同不生效,双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3.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xx村九组

乙方:xx村十二组村民李xx

xx合作社于 xx年搬迁到九组,该址对换给九组集体所有,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甲方将原合作社旧址承包给乙方发展企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原合作社:东西长 米,南北长 米,面积为 亩,现有破瓦房11间,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 元,乙方必须在使用前先交当年的承包款 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为xx年1月1日一xx年1月1日,为期xx年。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建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机器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设施及费用甲方不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绍修甲方现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证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重新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xx村九组 乙方:xx村十二组村民李xx

代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承包合同 篇3

一、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策略

(一)税收风险分析

在实践中,由于水电费用都是由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委托其开户银行进行代收,实际承担水电费用的主体是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表或电表,因此,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用,往往是由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建设方或甲方进行代缴,并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应给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缴。 这中由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电费。因为,施工方承担的水电费用,由建设方进行代扣代缴,而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的发票台头是建设方的名字,建设方把该张发票交给施工方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国税发[20xx]40号和 国税发[20xx]80号文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票和非法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开具支付人全称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申请退税。因此,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发票台头 ……此处隐藏9286个字……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9.7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条 投保责任划分

10.1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0.2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一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11.1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1.2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1.3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1.4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11.5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11.6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1.7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11.8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11.9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1.10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1.11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1.12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2.2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12.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12.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12.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12.6出现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20.9、20.11、

12.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12.7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12.8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12.9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12.10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12.1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60日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

12.12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60日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

12.1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13.1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90日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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